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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教育局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发展速度建议。
(三)负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有关教育经费收费标准的建议;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牵头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及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服务业;指导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四)负责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审核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核准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和专题教育用书、学具、电子音像制品;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学科建设。
(五)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教师招聘工作。
(六)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学校领导干部。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指导成人自学考试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中小学、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安排师范类学生教育实习。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牵头组织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13-8107222

公司地址:自井区政府二楼

公司官网:http://www.zlj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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