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自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10月开始筹建,1979年1月建立,并正式办公,设置的机构是三组一室,即经济组、法纪组、刑事检察组和办公室(当时办公室挂靠信访办)。1983年1月,经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将“郊区”更名为“沿滩区”,“自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也随之更名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1985年1月,沿滩区人政府以[85]5号批复,同意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为四科一室,即批捕科、起诉科、经济科、法纪科和办公室(挂靠信访办)。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为张可畏同志,现有十八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计划财务装备行装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队、案件管理办公室。现有编制48名,干警人数46人。
近年来,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和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牢牢把握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和培育检察文化两个抓手,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后勤保障,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服务沿滩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